大赛章程

——— Competition Regulations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赛事背景

华韵奖・全国高校数字创新设计大赛(英文简称:HYA)由中欧国际设计文化协会(CEIDA)及相关行业机构于2024年在比利时布鲁塞尔联合发起主办,立足中国、促进中欧文化交流,面向全球高校征稿,是由国际学术团体主办的世界性专业学科竞赛。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关于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意见》文件精神,赛事专门设立中国赛区,中国赛区赛事由全国高校非物质文化遗产创新设计展秘书处、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第五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赣璞设计)、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馆标准化试点单位(湖南雨花非遗馆)等全球五十余所高校、专业机构及行业协会共同组织举办,是全国普通高校首创 “非遗进校园” 产学研融合创新赛事。


二条 国际定位

中欧国际设计文化协会(CEIDA)作为该赛事国际联合主办单位。本赛事系面向全球高校开放、由国际学术团体主办的世界性设计学科竞赛,赛事办赛定位、学术标准与国际属性,契合多数高校学科竞赛A、B类赛事的核心认定维度。因赛事在中国赛区主要面向全国高校师生开展征稿与赛事活动,故沿用现有名称。作为国际联合主办单位,CEIDA在比利时布鲁塞尔地区提供背书与学术指导,中国赛区的组织统筹、评审组织等所有核心工作,均由全国高校非物质文化遗产创新设计展秘书处(与赛事组委会合署办公)与上海智创研教工业研究中心共同承担。


三条 战略响应

华韵奖的设立积极响应国家推动文化繁荣、建设文化强国的时代号召,旨在推动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现代数字技术的深度融合,促进文化传承与设计创新的紧密结合,践行全球文明倡议,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文化力量。依托教育部开展的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强国行”专项行动,华韵奖作为该行动的团队实践品牌活动,正深度融入并逐步发展成为该专项行动的国家级高水平赛事平台,以“党建引领、专业赋能、服务社会”为核心导向,将赛事打造成为高校基层党组织践行立德树人使命、推动专业教育与社会服务深度融合的重要实践载体。


第四条 核心宗旨

大赛以“非遗数字化”为核心,旨在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现代数字技术深度融合,构建产学研协同创新平台,助力文化强国战略实施,践行全球文明倡议。赛事每年举办一届,活动面向全国高校师生、专业设计师及非遗传承人开放,通过以赛促教、以赛促创,探索我国非遗传承与数字创新人才培养新模式。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国际联合主办单位

中欧国际设计文化协会(CEIDA)


第六条 国际学术指导单位

中韩创意设计协会(CKIDA)


第七条 中国赛区主办单位

全国高校非物质文化遗产创新设计展秘书处、上海智创研教工业研究中心(SHZRC)


第八条 学术共建合作组织

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第五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赣璞设计)


第九条 承办单位

华韵奖·全国高校数字创新设计大赛组委会、上海智创研教工业研究中心非遗研究院


第十条 协办单位

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第五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赣璞设计)、亚洲设计周、湖南雨花非遗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馆标准化试点单位)、长春大学美术学院、赣南师范大学美术与设计学院、苏州城市学院艺术与创意设计学院、南京晓庄学院美术学院、泰山学院艺术学院、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传媒与艺术设计学院、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河南开封科技传媒学院设计艺术学院、湖南应用技术学院设计艺术学院、宜宾学院艺术设计学院、淮南联合大学建筑与艺术学院、宁夏旅游协会旅游商品分会、韩国釜山庆南地区中国博士联谊会等。


第十一条 支持单位

中欧国际设计文化协会青年委员会、天津大学机械工程学院、辽宁科技大学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吉林建筑大学艺术设计学院、山东师范大学美术学院、黄冈师范学院美术学院、兴义民族师范学院艺术学院、闽南理工学院数字媒体艺术教研室、南京工程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仰恩大学艺术与教育学院、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工艺美术学院、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文化艺术学院、郴州职业技术学院工匠精神研究与教育中心、郴州市商标广告协会、宁夏平面设计师沙龙、武汉市小动物保护协会、iWe青年社群生长计划等。


第十二条 组委会秘书处

华韵奖·全国高校数字创新设计大赛组委会秘书处由社会各界领导前辈及专业机构联合发起,由全国艺术类院校代表、设计行业协会代表、学会研究会代表、相关企业单位代表共同组建。秘书处设立执行秘书长、副秘书长、秘书处助理及若干工作人员,负责主持赛事日常工作,协调各方合作交流,推动数字技术与非遗文化在设计领域的深度融合,开展非遗数字化传承培训、数字设计工作坊等系列活动,承担参赛作品收集、整理、初筛,组织专业评审,并与国内外相关机构进行学术交流。


第十三条 学术委员会

学术委员会是为保障赛事学术权威性与评审公正性而组建,设主任委员一人、常务副主任委员若干人、副主任委员若干人、常务理事委员若干人、理事委员若干人、学术委员若干人,以及专家委员会(顾问)若干人。学术委员会接受CEIDA的监督和指导,由大赛组委会秘书处直接管理。主要职责包括审核或参与制定评审标准与学术规范,监督评审流程的公平性与透明度,为非遗数字化创新提供学术支持,处理重大争议申诉及学术不端行为裁定等。


第十四条 专家委员会

专家委员会作为赛事的核心智库顾问团,设名誉主席(顾问)一名,专家顾问若干人,汇聚数字设计领域权威专家与非遗传承大师,为赛事高质量发展提供专业指导。


第十五条 评审专家库

评审专家库由国内外知名学术设计专家、教育部教指委委员、中国国家博物馆、清华大学出版社、文化和旅游部人才中心、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中国包装联合会设计委员会、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伦敦艺术大学、北京天文馆、天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中央美术学院、湖南大学等高校及企事业单位专家,国家各部委专家库评审专家、国家级非遗传承人、院长、教授、研究员、博士生导师、行业专家等组成,经严格审查备案后纳入专家库,并颁发聘书。


第三章 参赛对象与组别

第十六条 参赛对象

全球高校师生及专业设计师、设计爱好者均可参与。


第十七条 参赛组别

1.本科研究生组;2.专科生组;3.专业组(含高校教师)

 

第四章 参赛类别与要求

第十八条 大赛主题

大赛鼓励参赛者围绕“融合·共生”的主题进行自由创作,不限制具体的艺术形式、题材内容或技术手段。参赛作品可以源于对传统文化符号的当代解构,也可以始于对当下社会现象的深刻洞察;可以探讨科技与人文的边界交融,也可以呈现个体情感与集体记忆的共鸣回响。


第十九条 非命题类别

共设七个类别,具体解读与范围如下:

1.视觉传达类

解读:需要参赛者以自我独特的视觉语言,围绕文化多样性与传统价值保护主题,进行各类视觉信息的创意设计与传达。可以包括海报设计、品牌形象设计、包装设计等多种形式,需充分挖掘中华传统文化、非遗元素,如传统图案、色彩、书法字体等,并结合现代设计手法,展现出文化传承与创新的融合魅力。

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海报设计、品牌形象设计、产品包装设计、信息可视化设计、动态视觉设计、字体与图形设计、出版物等。

图片作品要求:须提交静态作品(A3幅面、纵向构图排版,须展示完整设计方案,包括过程图、展示图等),JPG、RGB或CMYK,数量1~3张;分辨率不低于300dpi;若另附动态呈现作品,须为GIF格式,节奏流畅不卡顿,文件不超过200mb;单张图片不超过5M。)

作品数量要求:每一位参赛者可申报多件作品,每件作品只能申报一个组别,最多提交3张作品图片,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涉及侵权行为一律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参赛团队要求:每位参赛者的参赛作品数量不限。每一件(套)作品的作者数量不得超过3人,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


2.服装设计类

解读:参赛作品可涵盖中华传统文化、非遗元素的文化衍生类服装到富含文化内涵的各类服饰设计。从传统工艺、特色材质以及功能性需求等多个维度汲取灵感,设计出既具文化底蕴又符合现代审美与生活方式的服装作品。例如,借鉴古代传统服装的剪裁与拼接方式;运用传统服饰元素,如盘扣、刺绣、印染等工艺,融入现代时尚配饰设计。

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成衣设计、创意时装设计、服饰品设计、纺织品设计、传统工艺创新设计、功能服饰设计等。

图片作品要求:须提交静态作品(A3幅面、纵向构图排版,须展示完整设计方案,包括过程图、展示图等),JPG、RGB或CMYK,数量1~3张;分辨率不低于300dpi;若另附动态呈现作品,须为GIF格式,节奏流畅不卡顿,文件不超过200mb;单张图片不超过5M。)

作品数量要求:每一位参赛者可申报多件作品,每件作品只能申报一个组别,最多提交3张作品图片,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涉及侵权行为一律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参赛团队要求:每位参赛者的参赛作品数量不限。每一件(套)作品的作者数量不得超过3人,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


3.环境空间类

解读:参赛作品可以是文化主题空间的规划与设计,如博物馆展览空间、文化旅游景区空间、传统文化街区改造等。需要充分考虑空间的功能布局、人流导向、文化氛围营造等因素,运用传统文化中的建筑风格、园林景观元素等,打造出具有文化底蕴与独特体验感的空间环境,让使用者在空间中能深刻感受到文化的魅力与内涵。

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博物馆与展览设计、商业空间设计、景观与装置设计、建筑与室内设计、沉浸式场景设计、街区规划等。

图片作品要求:须提交静态作品(A3幅面、纵向构图排版,须展示完整设计方案,包括过程图、展示图等),JPG、RGB或CMYK,数量1~3张;分辨率不低于300dpi;若另附动态呈现作品,须为GIF格式,节奏流畅不卡顿,文件不超过200mb;单张图片不超过5M。)

作品数量要求:每一位参赛者可申报多件作品,每件作品只能申报一个组别,最多提交3张作品图片,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涉及侵权行为一律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参赛团队要求:每位参赛者的参赛作品数量不限。每一件(套)作品的作者数量不得超过3人,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


4.数字媒体类

解读:涵盖数字动画、互动媒体设计、虚拟现实(VR)/ 增强现实(AR)体验设计等方面,以数字技术为手段展现传统文化内容。创作基于传统文化故事的动画短片,或是开发具有文化教育意义的互动式数字媒体应用,利用数字技术的交互性、沉浸感等进行创作。

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二维/三维数字动画、互动媒体设计、虚拟现实(VR)/ 增强现实(AR)体验设计、游戏设计等。

图片作品要求:须提交静态作品(A3幅面、纵向构图排版,须展示完整设计方案,包括过程图、展示图等),JPG、RGB或CMYK,数量1~张;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单张图片不超过5M。)

视频作品要求:须提交动态作品(MP4文件格式,高宽比9:16或16:9,屏幕分辨率≥720*1280,时间长度控制300秒以内,不超过200M;不得自行设置水印或LOGO,可以配字幕,但不得以任何形式出现参赛者的个人和单位信息)

作品数量要求:每一位参赛者可申报多件作品,每件作品只能申报一个组别,最多提交3张作品图片,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涉及侵权行为一律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参赛团队要求:每位参赛者的参赛作品数量不限。每一件(套)作品的作者数量不得超过3人,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


5.工业设计类

解读:从工业产品的角度出发,将华夏文化的美学理念、功能智慧融入其中。可以是大型工业设备的外观造型设计体现文化特色,也可以是消费电子产品在人机交互设计上融入传统操作习惯与文化符号。注重产品的实用性、生产可行性与文化内涵的平衡。

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文创产品设计、家居产品设计、文具与办公用品设计、智能硬件设计、交通工具设计、可持续设计等。

图片作品要求:须提交静态作品(A3幅面、纵向构图排版,须展示完整设计方案,包括过程图、展示图等),JPG、RGB或CMYK,数量1~3张;分辨率不低于300dpi;若另附动态呈现作品,须为GIF格式,节奏流畅不卡顿,文件不超过200mb;单张图片不超过5M。)

作品数量要求:每一位参赛者可申报多件作品,每件作品只能申报一个组别,最多提交3张作品图片,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涉及侵权行为一律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参赛团队要求:每位参赛者的参赛作品数量不限。每一件(套)作品的作者数量不得超过3人,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


6.数字影像类

解读:包括短视频创作、摄影艺术作品(以数字形式呈现)等,以影像的方式记录、诠释传统文化。可以拍摄各地的传统民俗活动、古老手工艺制作过程、文化遗迹风貌等内容,并通过后期剪辑、特效处理等手段,提升影像的艺术感染力和文化表现力,在展示文化多样性的同时,唤起人们对传统文化的珍视与保护意识。

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短片与微电影、纪实与实验影像、创意摄影、影像装置、延时摄影、视觉特效等。

图片作品要求:须提交静态作品(A3幅面、纵向构图排版,须展示完整设计方案,包括过程图、展示图等),JPG、RGB或CMYK,数量1~3张;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单张图片不超过5M。)

视频作品要求:须提交动态作品(MP4文件格式,高宽比9:16或16:9,屏幕分辨率≥720*1280,时间长度控制300秒以内,不超过200M;不得自行设置水印或LOGO,可以配字幕,但不得以任何形式出现参赛者的个人和单位信息)

作品数量要求:每一位参赛者可申报多件作品,每件作品只能申报一个组别,最多提交3张作品图片,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涉及侵权行为一律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参赛团队要求:每位参赛者的参赛作品数量不限。每一件(套)作品的作者数量不得超过3人,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


7.传统美术类

解读:鼓励参赛者在国画、油画、水彩画、版画等传统美术形式基础上进行创新创作,主题围绕传统文化遗产与传统价值。可以是对古代经典画作的现代解读与再创作,也可以是描绘当代社会中的文化传承场景。注重绘画技法的传承与突破,色彩运用与文化情感的表达,通过画笔展现传统文化的博大精深与时代魅力。

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国画、油画、版画、雕塑、综合材料、装置艺术、影像艺术等,围绕传统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主题进行创作。

图片作品要求:须提交静态作品(A3幅面、纵向构图排版,须展示完整绘制方案,包括过程图、展示图等),JPG、RGB或CMYK,数量1~3张;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单张图片不超过5M。)

作品数量要求:每一位参赛者可申报多件作品,每件作品只能申报一个组别,最多提交3张作品图片,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涉及侵权行为一律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参赛团队要求:每位参赛者的参赛作品数量不限。每一件(套)作品的作者数量不得超过3人,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


第二十条 命题类别

本届赛事命题与专项赛详情请见官网,以具体发布信息为准。命题赛场仅设国赛评审。

 

第五章 赛程安排

第二十一条 赛程安排

大赛每年举办一届,常规时间安排如下(具体以官网通知为准):

1.线上报名:每年1月至6月30日,提交作品、院校巡讲、投稿;

2.校赛评审:每年6月,校赛评审及个人报名审核完成;

3.赛事评审:每年7月-8月,非命题赛场省赛、国赛评审,省赛公布;

4.获奖发布:每年8月底,非命题国赛获奖发布,电子证书下载;

5.相关活动:每年10月至12月,线上优秀作品巡展及学术活动。

 

第六章 评审规则与奖项设置

第二十二条 评审机制

非命题赛场实行校赛、省赛、国赛三级评审:

1.校赛评审:由各院校自行组织评审后统一报名参赛,同时接受个人参赛投稿。

2.省赛评审:组委会遴选评审专家跨省交叉评审,评选出省级奖项。省赛设立金奖、银奖、铜奖,获奖比例一般不超过省赛参赛总数的35%(金奖≤5%、银奖≤10%、铜奖≤20%)。获得省赛金奖、银奖的作品推荐进入全国赛区评选(15%)。

3.国赛评审:组委会遴选全国知名专家对进入国赛作品进行评审,评选出全国奖项。国赛设立金奖、银奖、铜奖,获奖比例一般控制在整体参赛总数的5%(国赛金奖≤5%、银奖≤10%、铜奖≤20%)。

4.补充:省赛可根据情况授予一定数量优秀奖,全国赛区不设优秀奖。

5.优秀指导教师:指导作品获得国赛金奖,或指导多个银奖、铜奖的教师(以系统填报第一指导教师为准)。

6.优秀组织单位:本校组织非命题赛场参赛作品40件及以上。

7.优秀志愿者:为大赛提供志愿宣传工作,经组委会认定。

8.公示监督:获奖名单公示期为五个自然日,接受社会监督。

命题赛场奖项设置以具体发布为准,仅设国赛,获奖控制在5%左右。

组委会将视情况决定是否增设最佳奖项与特殊贡献奖,此项可空缺。


第二十三条 评审标准

各类别参赛作品均将依据大赛制定的科学、系统、规范的评审标准,由组委会邀请的权威专家进行多轮评审。评审过程严格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每一件作品均得到专业、严谨的评价。分别从创意30%、技术30%、审美30%、规范10%等指标进行评分。

1.创意与概念(30%):文化内涵与创新性、主题契合度、原创性。

2.技术与实现(30%):数字技术融合、工艺与材料创新、设计完整性与可行性。

3.审美与表现(30%):艺术感染力、设计语言与风格、用户体验与互动性(针对交互类)。

4.规范与传播(10%):文件格式规范性、设计说明清晰度、文化尊重与传播潜力。

每件(系列)作品将由不少于3位与该类别无利益关联的评审专家进行背对背独立评审。


第二十四条 评审专家(库)

评审专家库由国内外知名设计专家、教育部相关机构专家、国家级非遗传承人、高校教授及行业专家组成,确保评审权威公正。


第二十五条 公示与监督

获奖名单将在官网及官方微信公众号公示五个自然日,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单位或个人可对作品原创性、版权等问题提出实名举报,须附身份证明及证据材料。组委会将在3个工作日内核查,确认违规者撤销获奖资格并追责。

 

第七章 成本弥补

第二十六条 命题赛场

免收任何参赛费用,默认仅提供电子版获奖证书。

 

第二十七条 非命题赛场

大赛坚持公益性与可持续运营相结合的原则,为弥补竞赛组织成本,保障可持续运营,本着自愿原则,非命题酌情收取组织经费49元/件(套),将用于赛事组织、评审及运营成本,敬请谅解;作品提交完成后,除不可抗力外,不支持退赛退费;根据国际大赛惯例及参赛条例,组委会为响应环保政策,践行“双碳”目标,赛事默认仅提供电子版获奖证书(与纸质证书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条 经费来源

大赛经费主要来源于组委会自筹、参赛报名费、企事业单位赞助。

 

第八章 知识产权与参赛承诺

第二十九条 知识产权

1.所有投稿作品的著作权和署名权归投稿者所有。

2.主办单位对所有来稿并获得等级奖的作品拥有复制、宣传、信息网络传播、出版、发行、展览、改编等权利。

3.凡投稿参赛者,即视为已完全理解并同意本章程所有条款


第三十条 参赛声明

凡参赛者投稿即视为认同并遵守以下声明:


1.本人(团队)所填写的个人信息、参赛作品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参赛作品为本人(团队)独立创作完成,或基于合法合作模式共同产出,不存在抄袭、剽窃、篡改等任何侵权行为,亦未涉及任何可能引发排他性所有权争议的情况。若在赛事期间,经举报、查实参赛作品存在知识产权侵权等法律纠纷,本人(团队)应自行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法律后果,大赛组委会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及所获奖项,已颁发的证书、奖金奖品等也必须全部退回至组委会秘书处,组委会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2.本人(团队)同意并严格遵循大赛组委会制定的各项竞赛规则、参赛流程及评审标准,配合大赛各阶段工作安排,确保赛事顺利推进。

3.本人(团队)承诺在上传作品前已认真阅读附件全部内容,上传作品成功即表示本人(团队)许可华韵奖组委会包括但不限于在赛事期间及后续相关活动中,有权对参赛作品进行展览、传播、出版等事宜,以便于大赛的宣传推广、作品交流以及非遗文化的传承与弘扬。

4.参赛者提交参赛信息(个人或团队成员信息、作品名称、所在单位等)务必核对准确无误后提交,否则导致获奖证书信息有误,组委会无义务修改。

 

第三十一条 其他须知

1.作品上不得出现单位(院校)、系部、姓名及其他特殊标记。

2.作品创作中如使用了非原创的现有素材(如图片、字体、音频、模型等),参赛者必须在报名表指定位置清晰、完整地标明其来源、作者及授权情况。

3.参赛作品中如需使用中国地图,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地图管理条例》及《公开地图内容表示规范》,完整、准确地表示中国领土(包括大陆、台湾岛、海南岛、南海诸岛、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等),严禁使用错误、不完整或未经审核的问题地图。强烈建议通过自然资源部官方“标准地图服务”系统下载并使用未作修改的、带有审图号的标准地图(使用时须清晰标注审图号);如对地图内容进行编辑、艺术化处理并计划公开展示,参赛者须依法履行地图审核程序,取得审图号。组委会将对作品地图内容进行审查,因使用问题地图或未履行审核义务所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4.参赛作品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内容积极健康,不得包含任何违法、侵权或违背公序良俗的内容。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附则声明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其最终解释权归华韵奖·全国高校数字创新设计大赛组委会秘书处所有。